法学院教授:五项罪名数罪并罚,李铁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或无期

01月11日讯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、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彭新林在参加直播节目,接受采访时表示,根据已披露的案情综合来看,李铁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彭新林表示:“从专题片披露的信息来看,以上五项罪名基本都涉及到了。如李铁作为华夏幸福俱乐部主教练,授意助教郑斌用600万元“打点”对手球员,涉及到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。在李铁的怂恿下,武汉卓尔俱乐部不惜血本“冲一把”,实际就是用钱砸,也就是以俱乐部的名义行贿,另外华夏幸福花1400万元“打招呼”,这都涉及单位行贿犯罪。此外,李铁为出任国家队主教练,俱乐部及他本人向足协原主席陈戌源、足协原秘书长刘奕行贿300万元,李铁成为男足主教练后与俱乐部进行权钱交易等其他情节,涉及到了行贿、受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。”

“李铁涉嫌五项罪名,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,目前正在一审阶段。根据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,如李铁以签订6000万元“合同”为幌子,与俱乐部进行权钱交易的受贿犯罪行为,涉案数额特别巨大。根据我国法律,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;再如,李铁向刘奕行贿100万元以谋取不正当利益,行贿属于情节严重的,可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根据已披露的案情综合来看,李铁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他所涉五项罪名肯定要进行数罪并罚,李铁会为其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,教训十分深刻。”